关于做好2024年暑期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师大实验〔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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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8 | 浏览次数: 10 |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2024年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1.开展安全检查。各相关单位组织实验室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注意防范夏季台风、雷电、暴雨天气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形成台账,及时整改,对账销号,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2.紧盯重点部位。各实验室应加强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病原微生物等重要危险源管理,做好双人双锁、上锁保管等管理要求;关闭气瓶总阀,固定稳妥;规范包装收集实验废弃物,及时送处。
3.落实管控措施。各实验室应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工作,确保监控报警设施正常;未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要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确保观察窗不被遮挡,有24小时运行设备的实验室贴好巡检提示。
二、加强假期实验室开放使用管理
1.2024年7月6日至8月30日期间,因教学科研实验、施工改造、设备安装调试等需要开放使用实验室,应由实验室负责人向二级单位提出申请,经二级单位审批同意,由单位汇总实验室开放使用计划表(附件1)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实验室开放使用期间,必须安排值班教师,没有值班教师或值班教师未当值的实验室不得开放。
2.实验室负责人应加强对留校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各项预案。假期开展实验活动,必须保证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并尽量避免进行高风险实验;大功率用电设备要严格按照用电安全标准使用,电器不得超负荷运行;不得在实验室睡觉过夜、饮食或烧煮食物、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私拉乱接线路充电,避免发生火灾和触电等事故。
3.实验室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维修以及装修等)在立项、论证、建设以及验收时,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主动和学校职能部门沟通、报备及审核后,方可实施。
三、推荐2024-2025学年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团成员
(一)督导团成员基本条件
1.教师督导员:具备实验室安全管理所涉及的专业学科背景,具有实验教学科研或实验室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原则上为退休教职工,年龄6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
2.研究生督导员:我校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博士研究生,身体健康,严谨负责,能够承担督导团工作量,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其中一人兼任督导团秘书,负责问题汇总、编制通报、数据统计等工作。
3.确保有时间能完成以下工作任务:参加相关学习培训,熟悉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以2人为一组,每周至少开展1次负责片区的实验室安全督导,做好检查记录;宣传安全规范、曝光不良现象,制止实验室不安全行为,对实验室安全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工作。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物理与能源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海峡柔性电子研究院等单位推荐教师督导员2名、研究生督导员1名。征得被推荐人、研究生导师同意后,方可推荐。
(三)工作酬金
学校将根据情况选聘相关成员;根据财务标准和工作实际,给教师督导员发放工作绩效,参照研究生“三助”标准给研究生督导员、督导团秘书发放工作酬金。
四、严格实验室值班值守
各单位实验室应安排人员值班,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巡检,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按照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程序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4小时安全在线电话:0591-22868110。
五、材料报送
各相关单位请于2024年7月4日(星期四)前将本单位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计划表(附件1)、6月及暑假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附件2)、实验室安全督导团成员推荐名单(附件3)、假期实验室值班表纸质版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
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校部办公大楼302室,联系电话:0591-22867617,电子邮箱:sysbc@fjnu.edu.cn。
3.2024-2025学年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团成员推荐名单.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