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师大实验〔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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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4 | 浏览次数: 715 |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实验室教学科研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使用管理和安全教育
(一)启用实验室前应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做好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消毒。科研实验楼新实验室启用、开展实验活动前三天请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备。
(二)严格实验室准入制度。未获准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根据实验特性穿戴实验服、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三)上好开学实验安全第一课。新搬迁实验室的负责人应告知实验人员新实验室安全风险点及应急处置措施;实验任课教师、实验室负责人应结合实验项目的内容和风险点,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并在《实验室安全培训记录本》中做好记录。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各实验室应根据清单认真盘点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等重要危险源,确保管理有序、标签清晰、账实相符,无丢失或泄露的情况;检查各类警示标识、实验室安全值日表等各类台账本是否齐全、正确,检查实验室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通畅情况,检查、调试、维护实验仪器设备,检查电线,确保无裸露电线、私拉乱接、线路串接、超载用电、线路老化等现象。各单位应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二级单位在《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督促落实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启用实验室。
(二)完善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根据省教育厅部署,请各单位按照《福建省校园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工作技术指引(试行)》(附件1)要求,重点检查实验楼具有临空面的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窗台、露台等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符合消防安全且具有防攀爬、防坠落功能的防护栏杆、限位器等防护设施,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是否安装监控,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健全。
三、做好实验室基础信息管理
(一)更新实验室危险源清单。新建、改建实验室或危险源发生改变的实验室,应进行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重新认定,相关单位应根据实际,组织实验室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及时更新实验室基础信息、危险源、风险分类分级、研究生安全员等信息。
(二)完善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新建、改建实验室或危险源发生改变的实验室,应及时制作安全信息牌。二级单位可根据特色,在学校统一模板(附件2)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基本要求如下:
1.信息牌大小为A3,样式简洁、材质耐用,建议使用便于修改或更换内容的样式;
2.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实验室名称、实验室楼栋和房间号、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按颜色区分)、实验室危险源布局、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实验室负责人和安全员信息、学校应急联系电话等;
3.根据实验室危险源所在位置,绘制实验室危险源布局示意图,便于开展安全应急处置。
四、材料报送
(一)各二级单位请于2022年8月30日前提交《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邮箱。
(二)各二级单位请在实验室启用前提交《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清单》(附件4),完成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制作。风险防控清单电子版请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邮箱。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校部办公大楼302室,联系电话:0591-22867617,邮箱:sysbc@fjnu.edu.cn。
附件:1.福建省校园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工作技术指引(试行) 2022年8月.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