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校第二届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及2022-2023学年实验室安全督导团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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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3 | 浏览次数: 456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学校第二届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2022-2023学年实验室安全督导团管理,请相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物理与能源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海峡柔性电子研究院。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且愿意从事学校实验室实验室安全咨询工作,在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提供专业指导、评估意见。
2.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备实验室安全管理所涉及的专业学科背景,具备正高级职称。
(二)推荐数量
相关单位各推荐专家2名,在推荐过程中,应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
三、实验室安全督导团成员
(一)基本条件
1.熟悉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备实验室安全管理所涉及的专业学科背景,具有实验室管理工作经验,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教师督导员:原则上要求为我校退休教职工,长期从事实验教学科研或实验室管理工作,具备高级职称;若是在职教职工,应为专任教师。
3.研究生督导员:要求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在学二年级及以上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4.身体健康,严谨负责,能够承担督导团工作量,有较为充裕的时间(每个督导小组每周至少开展1次负责片区的实验室安全督导)。
(二)推荐数量
相关单位各推荐教师督导员2名、研究生督导员1名。在推荐过程中,应征得被推荐人、研究生导师同意。
四、工作酬金
学校将根据情况选聘相关成员,并根据学校财务标准和工作实际,给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教师督导员发放工作绩效。研究生督导员工作酬金参照研究生“三助”标准执行。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前报送推荐名单(附件)至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校部办公大楼304,联系电话:0591-22867617,电子邮箱 :sysbc@fjnu.edu.cn。
附件:校第二届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及2022-2023学年实验室安全督导团成员推荐名单.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