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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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2 | 浏览次数: 12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门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及整改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防范安全风险,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控系统管理
对易制毒化学品储存场所的监控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无死角覆盖,且监控录像保存时间大于1个月。如有损坏、网络掉线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二、检查安防设施
全面检查暂存点防盗门窗、化学品柜门门锁、双人双锁管理落实情况,并严格按照规定保管好钥匙,不符合要求的须立即维修或更换,确保化学品安全。
三、库存盘点与台账规范
1.台账记录是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规范。各单位和实验室要全面盘点库存、检查台账,认真核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纯度等信息,确保记录准确、完整、清晰,账实相符、不超量存储。
2.台账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应加盖相应监管单位公章。
(1)实验室台账如有涂改,请实验室相关人员提交情况说明(实验室负责人签字)至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在更正处审核盖章。
(2)二级单位化学品暂存点台账如有涂改,请两位化学品管理员提交情况说明(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盖章。相关单位如有要更正的台账,请于在2025年3月21日前带情况说明、台账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盖章。
四、采购管理
严禁未经审批私自采购,所有易制毒化学品须经学校审批后统一采购。禁止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交易,所有采购需对公账户转账,留存完整资金流水凭证备查。
请各二级单位及实验室高度重视,按照上述要求认真整改,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规范,随时做好迎检准备。公安部门将另行安排时间对各二级单位易制毒化学品暂存点进行全覆盖复查,并随机抽查实验室台账及管理情况。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