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强电设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师大实验〔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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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31 | 浏览次数: 10 |
各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高校实验室电气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强电设备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现决定开展实验室强电设备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检查覆盖全校所有涉及强电设备的实验室,重点包括:
1.高压固定设备:电压≥1000V交流或1500V直流的设备,如静电纺丝仪、等离子体设备、X射线发生器等。
2.大电流设备:持续电流,单相≥100A或三相≥200A;瞬时电流,短路实验电流≥10kA,如大电流发生器、短路测试台、电弧熔炼炉等。
3.其他:高压配电柜、变压器、电容组、临时实验接线装置(如≥220V的延长线)等。
1.设备须有绝缘防护,绝缘层无破损、碳化、老化痕迹;
2.裸露导体需设置物理隔离屏障(如有机玻璃罩);
3.应为设备配备残余电流泄放专用的接地系统;
4.定期清洁高压电极,避免纤维或粉尘堆积。
1.设备周边无障碍物、可燃物,需设置警示线和安全距离标识(如交流设备周边10kV≥0.7m),大电流设备周边需清除导磁材料;
2.强电实验室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易腐品,保持通风散热。
1.建立强电设备专人管理制度,严格准入培训和考核管理,实验室有理论和实操培训记录;
2.强电类高电压实验必须两人(含)以上,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防护器具按规定进行周期试验或定期更换;静电场所要保持空气湿润,工作人员要穿戴防静电服、手套和鞋靴。
1.实验室须张贴强电设备相关应急处置急救流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2.禁止使用ABC干粉灭火器(可能引发电弧),应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惰性气体灭火系统,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2具/100㎡)。
(一)实验室自查阶段(3月31日-4月6日)
各实验室对照检查要点全面自查,逐项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须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二级单位检查阶段(4月7日-9日)
各二级单位组织专家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核查实验室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分类分级评估中涉及相关危险设备及实验的实验室,建立二级单位隐患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三)学校督查阶段(4月10日-16日)
学校开展“回头看”督促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健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部署行动,强化责任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安全责任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立即组织专项检查,明确责任分工,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深化教育培训,加强宣传引导
开展强电设备实验人员“理论+实操”专项培训,通过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等方式,增强规范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步加强安全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宣传报道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三)严格整改闭环,筑牢安全防线
实行全覆盖排查,聚焦关键风险点,坚持摸清底数、系统施治,严格执行“设备不带病运行”要求,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实现隐患销号闭环。各相关单位请于2025年4月9日(星期三)前提交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302室,联系电话:0591-22867617,工作邮箱:sysbc@fjn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