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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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0 | 浏览次数: 710 |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控安全风险,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学校近期将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重点
1.实验室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情况、记录台账,实验人员消防设施实操技能、熟悉事故信息报告流程等。
3.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台账、上锁管理情况,特别是管制类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情况。
4.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有效情况及检查记录;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砂、消防喷淋等应正常有效、方便取用。
5.实验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动车不得停放在实验楼内或在楼内充电(含电池充电);在显著位置张贴有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
6.实验室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配电箱前不应有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周围不应放置烘箱、电炉、易燃易爆气瓶、废液桶等;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无裸露连接线,禁止两个及以上的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
7.实验室设备使用有无违章情况:实验室内不得存放烹煮用具;加热设备周边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醒目张贴有高温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明火电炉、电吹风、电热枪等使用完毕,须及时拔除电源插头。
三、检查安排
(一)二级单位自查自纠
各二级单位组织实验室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消防安全工作相关要点立即开展自查,各二级单位开展检查,在《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中做好检查记录。二级单位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立即逐条整改落实。
(二)消防部门检查指导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将于2023年2月21日(星期二)到旗山校区抽查实验室。请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实验室管理人员于2月21日上午9:30在实验楼准备迎检,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将根据上级单位要求通知各二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三)学校督导检查
各实验室请持续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与整改。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团于2023年2月16日至3月3日将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对各二级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请于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前将排查整改情况表提交至实验室管理科,纸质版交至行政楼30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ysbc@fjn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