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实验室安全演练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2-23 | 浏览次数: 469 |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演练的通知》部署,为了切实提高师生在实验室突发事故中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演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
(一)承办单位:地理科学学院
(二)时间: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下午
(三)主要内容
1.实验室危化品倾倒处置演练
(1)时间:2023年2月23日14:00
(2)地点:旗山校区科研实验楼16号楼902实验室
(3)流程:活动背景介绍(16号楼9层西侧电梯口)——讲解危化品倾倒应急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处置演练(16号楼902实验室)——演练效果点评。
(4)参加人员:物理与能源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海峡柔性电子研究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及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地理科学学院师生。
(5)要求:参加人员请于2023年2月23日14:00在科研实验楼16号楼9层西侧电梯口集中。
2.实验室消防演练
(1)时间:2023年2月23日15:30
(2)地点:旗山校区科研实验楼16号楼、溪源江边
(3)流程:活动背景介绍(16号1楼大厅)——讲解火灾应急逃生知识及火灾报警注意事项和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模拟火灾现场逃生(1楼楼梯口)——灭火器使用演练(溪源江边,16:10)——演练效果点评。
(4)参加人员:地理科学学院师生
二、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
各二级单位要根据已制定的实验室安全应急方案,在本学年(2023年5月31日前)开展一次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集中应急演练、一次课题组微演练,组织应急小分队培训,针对性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的应急疏散、应急逃生演练,指导包含新进教师、新生在内的实验人员熟练掌握灭火器、消防栓和防爆、防毒气面罩等设施设备使用方法,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
同时,要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开展全方位、多维度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集中演练过程拍摄制作为宣传视频,及时在单位平台上开展宣传,并发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推广学习。
三、工作要求
1.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集中应急演练方案,请于活动前一周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情况参与演练活动。
2.各二级单位请按照实验室安全教育档案要求做好档案归整,并将相关材料于演练结束后两周内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校部办公大楼302,联系电话:0591-22867617,工作邮箱:sysbc@fjn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