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5 浏览次数: 12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重点

全面排查整改

二级单位组织实验室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逐项自查二级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二级单位暂存点对照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附件2开展检查,检查要点:

1)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完整,管制类化学品台账不得随意涂改;每种化学品账实相符,科学分类存放,及时清理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化学品,杜绝实验室内超量存放危险化学品同一防火单元内,危险化学品原则上不应超过100L100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50L50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L20Kg

2)实验室气瓶应由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气瓶应在规定的检验有效使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气瓶应被拒收并更换气瓶的存放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如大量使用气瓶(储存大于10瓶)需建设专用的气瓶间;危险气体存放场所应配有监测报警装置

3)实验室废弃物合规暂存标识清晰、正确储存场所符合防火、防爆、通风等技术规范配备监控、泄露防溢流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等安全防护设施

完善分级分类信息

实验室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和风险等级,落实相关管理要求。二级单位审核确认本单位实验室分类分级信息,检查实验室落实相应等级的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风险评估和条件保障等情况

本次实验室分类分级信息的核对工作,在实验室综合信息系统完成系统中已有2024年实验室基本信息,请实验室负责人和二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时更新、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实验室综合信息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系统使用第一期培训会定于5月19日(星期一)14:30,地点:笃行1-219机房,参加人员: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毕业生实验室安全交接

毕业生离校前须按要求完成实验室安全交接工作,清理个人实验物品、妥善处置化学品和废弃物、归还仪器设备及钥匙,填写《毕业生离校实验室安全交接表》(附件4)指导教师审核确认交接情况,确保实验室环境整洁、安全隐患清零。未完成交接手续者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二、工作安排

(一)二级单位自查整改(即日起至5月26日)

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全面自查做好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开展毕业生安全交接行动,形成自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级单位要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复查自查问题整改情况完成分类分级信息核对

二级单位请于5月26星期一提交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表》(附件5至实验室管理科,通过“实验室综合信息系统”完成分类分级信息审核请于620星期五前汇总《毕业生安全交接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6)并提交学校备案。

(二)学校复查(5月27日至5月30日)

学校将对实验室进行抽查复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将安全等级为Ⅰ级/红色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将本次检查与危化品管理、毕业季安全教育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确保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闭环整改。各实验室要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排查隐患,坚持“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发现一项,整改一项,形成闭环,确保校园实验环境安全稳定。切实做好毕业生安全交接,强化责任意识不留下安全隐患。

(三)维护数据,规范留痕。各单位须认真完成“实验室综合信息系统”中危险源信息、分类分级数据核对与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有检查记录、自查台账、整改报告等材料要规范归档。系统使用技术问题可联系姚伟东(13503005790),加入QQ群(群号:814969228)咨询。

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302室,联系电话:0591-22867617,工作邮箱:sysbc@fjn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docx 

      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xlsx

      3.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操作说明(基础信息、分类分级、开放管理).docx 

     4.毕业生离校实验室安全交接表.doc

     5.2025年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表.xlsx

     6.毕业生实验室安全交接情况统计表.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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