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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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5 | 浏览次数: 12 |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现将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重点
(一)全面排查整改
各二级单位组织实验室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逐项自查,二级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二)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二级单位暂存点对照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附件2)开展检查,检查要点:
(1)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完整,管制类化学品台账不得随意涂改;每种化学品账实相符,科学分类存放,及时清理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化学品,杜绝实验室内超量存放危险化学品。同一防火单元内,危险化学品原则上不应超过100L或100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50L或50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L或20Kg。
(2)实验室气瓶应由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气瓶应在规定的检验有效使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气瓶应被拒收并更换;气瓶的存放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如大量使用气瓶(储存大于10瓶)需建设专用的气瓶间;危险气体存放场所应配有监测报警装置。
(3)实验室废弃物合规暂存,标识清晰、正确;储存场所符合防火、防爆、通风等技术规范,配备监控、泄露防溢流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等安全防护设施。
(三)完善分级分类信息
实验室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和风险等级,落实相关管理要求。二级单位审核确认本单位实验室分类分级信息,检查实验室落实相应等级的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风险评估和条件保障等情况。
本次实验室分类分级信息的核对工作,在“实验室综合信息系统”完成,系统中已有2024年实验室基本信息,请实验室负责人和二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时更新、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实验室综合信息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系统使用第一期培训会定于5月19日(星期一)14:30,地点:笃行1-219机房,参加人员: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四)毕业生实验室安全交接
毕业生离校前须按要求完成实验室安全交接工作,清理个人实验物品、妥善处置化学品和废弃物、归还仪器设备及钥匙等,填写《毕业生离校实验室安全交接表》(附件4)。指导教师审核确认交接情况,确保实验室环境整洁、安全隐患清零。未完成交接手续者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二、工作安排
(一)二级单位自查整改(即日起至5月26日)
各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全面自查、做好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开展毕业生安全交接行动,形成自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级单位要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复查自查问题整改情况,完成分类分级信息核对。
二级单位请于5月26日(星期一)前提交《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表》(附件5)至实验室管理科,通过“实验室综合信息系统”完成分类分级信息审核。请于6月20日(星期五)前汇总《毕业生安全交接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6)并提交学校备案。
(二)学校复查(5月27日至5月30日)
学校将对实验室进行抽查,复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将安全等级为Ⅰ级/红色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将本次检查与危化品管理、毕业季安全教育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确保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闭环整改。各实验室要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排查隐患,坚持“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发现一项,整改一项,形成闭环,确保校园实验环境安全稳定。切实做好毕业生安全交接,强化责任意识,不留下安全隐患。
(三)维护数据,规范留痕。各单位须认真完成“实验室综合信息系统”中危险源信息、分类分级数据核对与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有检查记录、自查台账、整改报告等材料要规范归档。系统使用技术问题可联系姚伟东(13503005790),或加入QQ群(群号:814969228)咨询。
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302室,联系电话:0591-22867617,工作邮箱:sysbc@fjn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docx
3.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操作说明(基础信息、分类分级、开放管理).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