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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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19 | 浏览次数: 333 |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本科高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9号)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队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预算经费及运行经费等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的规定、制度、形式、内容、次数、人数,开设实验安全内容的课程数,学生选课人数等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学校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实验室分布,危险源的种类、数量、采购、存放、使用、处置、管理人台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危险化学品仓库、实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等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演练的内容、次数、人数,实验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学校将于2019年9月27日前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全面检查。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逐项逐条落实整改到位,并于2019年9月24日前将本单位自查工作材料的纸质版(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jsdwxhxp@fjnu.edu.cn。联系方式:
高滢,0591-22867617。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本科高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doc
4.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自查表(2019).xlsx
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