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师大实验〔2021〕10号
发布时间:2021-08-24 浏览次数: 563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新学期实验室各项教学科研工作正常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单位请按照《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复学返校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指南》中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暑期未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启用前应提前开窗通风,特别是存放化学品、气瓶的实验场所;日常使用实验室时应经常开窗通风换气。

(二)开学前应对实验场所和仪器设备进行消毒,全面清理实验室环境卫生;严格落实值日制度,做好实验室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消杀时注意做好个人、仪器设备及特殊物品的防护。

(三)完善实验室的防疫物资储备,确保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必要物资,需明确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流程。

(四)配送至实验室的进口冷链生化试剂,各实验室应认真查验其防疫检测信息和消毒记录;收货时对其外包装、各环节容许拆分的最小独立包装进行消毒后,方可放入冰箱。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各单位开学前应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督促整改落实,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启用实验室。

(一)检查实验室危险源管理情况。特别是剧毒品、爆炸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和放射性同位素等的管理,对照清单再次清点,确保科学有序存放、账实相符、假期无丢失或泄露等情况;检查化学品储存场所,确保通风、温度控制、监控、报警等安全设施运行良好;对实验室积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点,按学校要求分类收集,开学初及时送处。

(二)检查用电和消防安全。做好实验仪器设备调试、维护工作,特别是对长期未使用的仪器设备、空调、冰箱、监控报警设备、排气扇、通风橱等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展检查,避免突然通电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人员受伤;检查实验室消防设施,杜绝消防通道或消防门被阻塞、指示不明确等情况;检查实验楼环境,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实验大楼或实验室停放、充电,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在实验室充电。

(三)检查各类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实验室信息或管理人员变化的,应及时更新并上报我处;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台账和各类警示标识,更换老旧或脱落者,及时领取补充必要的新台账和标识;检查实验室的通风橱、紧急喷淋、洗眼器等安全设施,确保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应急物资柜、急救药箱等,及时补齐物资,确保实验楼或实验室配备合适的应急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且在有效期内,并存放地点有明显标识。

三、做好实验室使用管理

(一)实验室负责人应落实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制定好实验计划和课程安排,避免集中实验,尽量错时错峰使用实验室。

(二)严格实验室准入制度。进入实验室人员要自觉遵守学校、二级单位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要求,需穿着实验服,按需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未获准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三)实验任课教师、实验室负责人应上好开学实验第一课,结合实验项目内容、实验室特点、实验风险点,对新学期开展实验教学、科研活动的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强调实验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危害、注意事项、突发事故应对措施等,确保实验过程中有人值守、危险性实验有两人以上在场等,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8月24日     


24小时安全在线电话:0591-228681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