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持续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师大实验〔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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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16 | 浏览次数: 729 |
各相关单位:
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和2020年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20〕3号)以及3月13日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对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和《福建师范大学全面开展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现就我校进一步持续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根据本方案立即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细化落实安全职责,统筹推动整改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分批次地错峰组织对实验室房间逐一进行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排查,避免人员聚集。
二、迅速组织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应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的要求对每间实验室进行逐条对照检查,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要点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基础工作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结合《关于期末和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和做好实验室安全年度总结的通知》(师大实验〔2020〕1号)的要求在上学期末和寒假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再次检查、核实并补充完善《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填报用表》各项内容;
(二)实验室准入管理。制定各单位、实验室具体的实验室准入与安全教育管理细则,按要求落实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做好实验室安全准入与培训工作档案管理;
(三)实验室危险源辨识与管理。检查和清点实验室各类危险源,建立危险源清单;登记过期药品,加强监管,报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于开学初组织统一处置清理;加强危险化学品、气体等重大危险源的规范管理,特别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强酸、强碱等化学品的管理,清点各类危险源,确保规范使用、科学存放,检查危险源进出库、使用登记台账;
(四)实验室设备安全管理。实验室公共空间、消防通道不得堆放仪器设备;超期服役的老旧设备,应加强监管,及时报废处理;排查设备用电安全,实验室用电总功率和各类仪器设备用电负荷应满足要求,设备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源,对于不能断电的特殊仪器设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将实验室设备安全排查情况填至《福建师范大学XX学院实验室用电设备统计表》;
(五)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重点单位建有符合标准的危险品仓库,有相应的管控措施,专人管理;已建立和使用危化品仓库的单位,完善危化品和仓库管理制度;尚未建有仓库的单位,应尽快制定仓库建设计划,明确时间表,提交单位危化品仓库建设方案;
(六)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危险源特点编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不同实验室安全事故类别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实验室所有房间均须配有应急备用钥匙,应急备用钥匙需集中存放、专人管理。
三、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对寒假尚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对照清单逐项检查,着力推进整改工作。对此次排查中发现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建立清单台账,立即行动,于两周内完成整改。对于个别有客观原因不能立即整改,或整改期限超过两周的隐患,视隐患危害程度,必须提出隐患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跟踪督促落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化解安全风险。
四、信息报送
(一)请各相关单位明确本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系人,单位负责人于2020年3月17日前将本单位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短信告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拟组织各单位联系人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微信群”。
(二)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单位在执行学校制定的校园出入规定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填写《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填报用表》(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XX学院实验室用电设备统计表》(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附件3);各间实验室按要求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尚未建有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单位,应制定单位危化品仓库建设方案。
(三)请各单位于2020年3月19日上午11:00前完成本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附件3),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四)阶段性工作进展汇报:排查简要情况(参加人员、排查场所、检查项目、隐患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隐患整改情况实行周报告,各单位联系人将排查情况汇总后,分别于每日上午9:00前和每周五上午9:00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五)请各单位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所有安全隐患排查,汇总各间实验室按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提交附件1、2、3、危化品仓库建设方案至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校部办公大楼304,联系电话:0591-22867617,电子邮箱 :sysbc@fjn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