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25年学校在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5-12-31 | 浏览次数: 10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通知》(闽教便函〔2024〕844号)《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函》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水平,充分发挥使用效能,经研究,现有在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尽快加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和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系统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备入网范畴
1.使用财政性资金(含国有资金)购置单台原值3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
2.使用财政性资金(含国有资金)购置单台原值20-30万元通用型较好、使用效率较高,年有效工作机时低于1400小时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
3.以上两类设备有涉密或国家特殊要求的可不入网。除涉密或国家特殊要求的,2022年9月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实施后,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均必须入网。
二、工作要求
1.更新开放共享设备信息。各单位管理员应将已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设备)入账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信息加入共享平台,其中,省级平台可使用单台新增或批量导入的方式填报信息,批量导入模版详见附件1;校级平台按照系统设备导入信息模板(附件2)填写后发至设备管理科由学校统一导入,学院管理员应做好入网设备信息的审核工作。
2.做好仪器设备使用方向的确认。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设备)系统内填报的设备使用方向如有和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及时向设备管理科提交设备使用方向调整的申请报告。经确认核实,学校将统一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设备)系统内设备使用方向变更调整,学校现有2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统计表详见附件3。
3.做好平台设备退出和报废处置工作。共享平台内的仪器设备已达报废年限,无法使用时,应及时删除设备信息,并做好设备报废处置工作,避免设备闲置、占用实验空间。
4.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本项工作高效推进。今后,各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加入共享平台的入网率,作为学校对各单位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三、材料提交
1.各单位应于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前做好共享平台设备入网信息填报工作,需报废的设备及时联系设备管理科做好报废处置手续。
2.单台原值3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有涉密或国家特殊要求无法入网的,各单位于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前提交学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无法入网申请报告(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至设备管理科备案。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旗山校区行政楼306室,电子版材料发至设备管理科邮箱:shebei@fjnu.edu.cn。
附件:
1 省大仪共享平台单台套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导入模版.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2月31日
内容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