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实验室安全标识和台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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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7 | 浏览次数: 205 |
各单位、各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的相关要求,我处定制了一批实验室安全标识和使用台账,现就具体使用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本单位和实验室的实际需求,及时将领取的安全标识张贴在醒目部位,标识张贴后不得被遮挡,多个安全标识一起张贴时,应保持整齐有序,及时更换老旧、脱落的安全标识。
2.各单位和实验室要进一步加强药品、实验动物、气瓶、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管理工作,做到采购、领用、归还、处置各环节有详细记录,养成分类填写、规范填写、及时填写台账的实验习惯,并于2020年-2021学年第一学期正式启用学校统一制作的登记台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