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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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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3-05 | 浏览次数: 32 |
各有关单位:
春季学期已全面开学,实验室作为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进入关键期。为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坚决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就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健全责任体系
各二级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三级责任体系,逐级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将与各二级单位签订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与管理要求。各二级单位须结合自身实际,与实验室责任人、使用教师等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一间实验室、每一名实验人员。
请各二级单位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领取《福建师范大学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于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17:00前,将签订完毕的一份校级责任书、任意三份院级责任书的复印件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旗山校区行政楼302室)。
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危险源管控
根据全省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本学期教育厅将对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场调研检查。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及学校有关要求,结合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结果,开展“拉网式”全覆盖自查自纠。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特种设备、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动物等重要危险源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风险,确保数量清晰、、账物相符、位置准确、管理有序,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涉及较高风险危险源的科研、教学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开展风险评估,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见附件),严格对照条款,同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立即停止相关实验、封停相关设施,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建立专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所有隐患均须纳入台账、闭环管理,以扎实成效迎接教育厅现场调研检查。
三、强化安全教育与演练,严格实验室准入管理
各单位要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压实教学活动中的安全告知与教育责任。各实验室应张贴安全告知书,各实验任课教师、实验室负责人应结合实验室特点、实验内容,在实验教学、科研活动开始前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重点强调主要风险、危害、注意事项及突发事故事件应对措施,确保学生知悉风险、掌握防护技能。
各单位要结合春季实验室安全管理特点,认真组织应急演练活动,严格落实“进入学校实验室的师生员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实验室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同时,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培训与准入制度,一、二、三、四级实验室分别做到: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完成不少于24、16、8、4学时的准入安全培训,之后每年完成不少于8、4、2、适量学时的安全培训(以上均含应急演练);每年开展不少于2、1、1、1次应急演练(含针对重要危险源的应急演练)。
附件: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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