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2020年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7 浏览次数: 401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部署,结合《于做好2020年暑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和迎接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师大实验〔2020〕11号),现将迎接2020年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检查标准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二、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的自查工作,检查要点如下:

1.化学品管理

1)实验室内化学品建有动态台帐。各实验室应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目录,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应分类规范填写化学品使用台账。请各实验室即日起启用学校统一制作的各类化学品使用台账和实验室值日台账,并重点检查完善2019年9月至今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和剧毒品使用台账。

2)化学品有专用存放空间并科学有序存放储藏室、储藏区、储存柜等应通风、隔热、避光、安全;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易泄漏、易挥发的试剂保证充足的通风;试剂柜中不能有电源插座或接线板;化学品有序分类存放;配备必要的二次泄漏防护、吸附或防溢流功能;试剂不得叠放、配伍禁忌化学品不得混存、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氧化和还原化学品不得混放、装有试剂的试剂瓶不得开口放置;实验台架无挡板不得存放化学试剂

3)化学品标签应显著完整清晰

2.实验气体管理

气体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要求,配置气瓶柜或气瓶防倒链、防倒栏栅,设置必要的气体报警装置;无大量气体钢瓶堆放现象;涉及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相应的气体监控和报警装置等,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混放;有专人管理和记录,规范填写气体使用台账。

3.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暂存点位置合适、无干扰;实验室危险废物应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与存放(应避免易产生剧烈反应的废弃物混放)、化学实验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混放;危险废物外包装贴好学校统一制作的标签,标签信息清晰,盖子不敞开;实验室内无大量存放的现象。

4.生物安全管理

实验室内生物安全柜应定期进行检测;压力蒸汽灭菌器应定期监测灭菌效果,有安全操作规程上墙;实验动物的购买、饲养、解剖等须符合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生物实验危险废物必须贴好标签、生化实验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不得混放,按要求处理。

5.仪器设备管理

大型、特种设备、加热设备有设备运行维护的记录,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张贴有安全操作规程、警示标识。

6.对照2019年度现场检查问题清单,落实最新整改情况,并在单位自查自纠报告中说明相关情况。

各单位于2020年7月26(星期日)完成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目录、单位隐患台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旗山校区校部大楼304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ysbc@fjnu.edu.cn

(二)学校复查

学校拟于2020年7月27(星期一)组织专家开展复查工作,具体方案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7月16日       


24小时安全在线电话:0591-228681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