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及实验室安全督导团成员的通知
师大实验〔202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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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0 | 浏览次数: 444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专家队伍建设,学校将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库,做好2020-2021学年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团队伍管理,请相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物理与能源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且愿意从事学校实验室实验室安全咨询工作,在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提供专业指导、评估意见。
2.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备实验室安全管理所涉及的专业学科背景,具备高级职称。
(二)推荐数量
相关单位各推荐专家2名,在推荐过程中,应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
三、实验室安全督导团成员
(一)工作队伍
2020-2021学年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团
(二)基本条件
1.熟悉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长期从事实验教学或实验室管理工作,有丰富的实验室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严谨负责,乐于奉献。
2.原则上要求为我校退休教职工。
3.若为在职教职工,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身体健康状况,能够承担督导团工作量,有较为充裕的时间(每个督导小组每周至少开展1次负责片区内的实验室安全督导)。
(三)推荐数量
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各推荐2名,物理与能源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各推荐1名,在推荐过程中,应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学校将给督导团成员发放适当工作绩效。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前将《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推荐名单》《2020-2021学年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团成员推荐名单》报告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校部办公大楼304,联系电话:0591-22867617,电子邮箱 :sysbc@fjnu.edu.cn。
附件:推荐名单.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人事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