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2023年高校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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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0 | 浏览次数: 380 |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高校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省督导检查组将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到旗山校区开展为期一天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其中实验室为重点场所之一。为做好实验室消防安全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9:00-17:30
二、检查方式
实验室现场检查主要以查阅资料、实地测试、随机提问等方法进行。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立即组织实验室对照《高校建筑消防检查表(实验室迎检准备)》开展自查,查缺补漏,及时整改。
1.强化排查整改
本次检查覆盖面广、持续时间长,请各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落实整改。请确保实验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电动车不得停放在实验楼内或在楼内充电(含电池充电);在显著位置张贴有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
做好2023年2月消防安全检查中实验室相关问题整改(“实验化学品管理人员不熟悉应急处置器材的使用方法”、“科研实验楼多处感烟报警探测器防尘罩未摘除”),举一反三,再次排查,务必整改到位。
2.注重实操技能
实验人员应熟悉火灾危险性和防护措施,熟悉事故信息报告流程,掌握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会报火警、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等。
3.及时提交材料
各二级单位请于12月22日(星期五)11:30前提交相关材料至实验室管理科,主要有:二级单位责任书和承诺书、2022-2023年新生入学教育档案材料、安全演练和检查新闻稿、二级单位检查记录本、安全信息牌、教学项目风险评估材料、疏散示意图、应急预案汇编、放射性物质和生化病毒样本台账等。
四、其他
相关单位如需领取各类安全管理台账、安全标识,请于12月21日10:30-11:30至八角楼领取。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