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2 浏览次数: 251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5号)有关要求单位做好2023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涉及实验室使用的单位(含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2023年工作梳理,填报《XX单位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附件1、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经费统计表(附2)。其中,实验室安全培训情况“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情况”栏请按照示例填写,以便统计数据。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31226日(星期11:30前提交附件12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纸质版提交至实验室管理科。

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校部办公大楼302,联系电话:0591-22867617,工作邮箱:sysbc@fjnu.edu.cn

 

附件:1.XX单位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docx

2.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经费统计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1221日      


24小时安全在线电话:0591-228681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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