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公开遴选2026-2028年度 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回收单位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6-06-30 | 浏览次数: 10 |
一、遴选对象
我校2026-2028年度(2026年7月11日至2028年7月10日)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回收单位。
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资格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废旧物资或再生物资回收相关内容;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报名;
3.一个法定代表人仅能指定一名被授权人参加报名。
三、报名材料
1.关于参加福建师范大学遴选2026-2028年度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回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附件一),附件一中包含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无不良信用证明材料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都需要填写完整,如有缺漏则视为无效资料。
2.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司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司公章)(附件二),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报名可不提交该项内容。
4.法人代表本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并提供近2026年1月1日以来社会保险缴交证明材料复印件。
5.提供2024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5日期间给至少3家不同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设备类资产回收处置的交易凭证,交易凭证为双方单位盖章生效的合同协议或者回收处置交款收据,合同协议或交款收据的单位名称信息必须与公司营业执照的信息一致并且能体现为设备资产回收,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四、材料提交
1.请各报名单位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通过邮寄方式于2026年7月6日前将材料送至福建师范大学设备管理科,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受。
2.不接受电子邮件提交的材料,报名的书面材料概不退回。
3.邮寄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306室,高老师,联系方式:0591-22867613。
五、结果公布
1.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回收单位,经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处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将入围我校2026-2028年度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回收单位库。
2.审核通过入围的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福建师范大学2026-2028年度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回收协议》(一式两份)。
附件:
一.
关于参加福建师范大学遴选2026-2028年度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回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材料.docx
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6月30日
内容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