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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第二届校实验室安全宣讲团的通知
师大实验〔202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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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9-08 | 浏览次数: 10 |
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第二届校实验室安全宣讲团,特聘王清萍、付丽、岑万、胡亚为宣讲团成员,任期自2026年9月至2029年8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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