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6 浏览次数: 866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及学校工作部署,为确保2023年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组织实验室全面清理环境卫生,做到台面整洁、实验场所无杂物堆积;排查实验楼(实验室)环境、设施设备、水电、危险源管理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

各单位应在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督促落实整改,并提交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附件1)。

二、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

1.暑假无人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无24小时不间断运行设备,不需进行设备维护,不需进行动植物培育等),在消除仪器设备、气瓶、消防器材、防盗设施等潜在安全隐患后,关闭水源、电源、气源等,合理储存实验材料,确保观察窗不被遮挡,锁好门窗,加贴封条。

2.因教学和科研实验需要,实验室有24小时运行设备的,须在门口贴上巡检提示,标明设备名称、数量、实验室联系人及电话,以便值班人员加强巡检。

3.开展动物实验的场所应做好实验动物饲养环境及笼具的消毒、防疫,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严格落实值日制度,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行。

4.实验室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维修以及装修等)在立项、论证、建设以及验收时,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主动和学校职能部门沟通、报备及审核后,方可实施。

5.因教学科研实验、施工改造、设备安装调试等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人,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由实验室负责人审核使用情况、安排实验室安全管理教师值班,向二级单位提出开放使用申请,由二级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人审批后开放。并将《2023年暑假期间实验活动计划表》(附件2)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三、加强实验室危险源和安全教育管理

1.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实验气体、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压力容器、激光设备、放射源等规范使用管理,特别是对剧毒品、爆炸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病原微生物和放射源等危险品进行清点检查,确保规范使用、存放保管安全,切实做好台账记录。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实验废弃物的清点、分类、收集、保存、送处等工作。

2.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准入制度,未经批准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加强对实验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留校研究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管理。实验人员要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保证假期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展实验工作,实验过程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

3.暑期天气炎热,实验室负责人要切实做好各种预案,做好留校实验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大功率用电设备要严格按照用电安全标准使用,电器不得超负荷运行,尤其是插排的安全管理;不得在实验室睡觉过夜,实验室不存放和烧煮食物,不得在实验室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私拉乱接线路充电,防止发生火灾和触电等事故。

4.各实验室要针对夏季雷电、暴雨等多发的各种极端天气出现做好防范措施(预案),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因天气等因素引发安全事故。

四、严格实验室值班值守

各单位实验室应安排人员值班、领导带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加强单位实验室的安全巡检。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按照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程序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4小时安全在线电话:0591-22868110

五、材料报送

各相关单位请于202377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暑假实验室值班表、2023年暑假期间实验活动计划表纸质版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

      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校部办公大楼302室,联系电话:0591-22867617,电子邮箱:sysbc@fjnu.edu.cn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xlsx

              2.2023年暑假期间实验活动计划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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