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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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8 | 浏览次数: 961 |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部署会》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二级单位暂存点
二、检查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分为自查自纠、现场抽查和整改“回头看”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5月15日前)。二级单位应组织实验室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附件1)的要点逐项自查,完善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做好现有库存盘点,管制类化学品应张贴由化学品全周期管理平台生成的药品标签,达到“一瓶一码”的管理要求,药品标签的打印流程详见附件2。各二级单位进行逐间督查,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清单,逐条整改落实。
2.现场检查阶段(5月15日起)。学校将组织逐间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整改“回头看”阶段(6月中旬)。学校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取得实效。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部署实验室自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指导,及时督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做好检查记录,逐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2.各二级单位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前将本单位的2023年上半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表(附件3)报送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校部办公大楼302室,联系人:高滢,联系电话:0591-22867617,电子邮箱:fjsdwxhxp@fjnu.edu.cn。
3.2023年上半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表.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