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 浏览次数: 182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持续深入开展2024年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开展2024年上半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二级单位暂存点

二、检查安排

专项检查分为自查自纠、现场抽查和整改“回头看”三个阶段进行。

1.实验室自查自纠阶段(5中旬)。二级单位应组织实验室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附件1)的要点逐项自查,核查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规范张挂管理制度和安全标识,科学分类存放,及时清理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化学品,杜绝实验室内超量存放危险化学品或危险气体指导监督毕业生整理实验样品,确保标签完整,交接台账,规范处理废弃物品。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盘点各类危险化学品、气体的库存情况,特别是剧毒品、易制毒品、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或易燃气体情况,评估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量,落实相关管理要求。

2.二级单位检查阶段(520)。各二级单位进行逐间督查,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清单,逐条整改落实。

3.学校“回头看”阶段(521-27)。学校开展整改“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取得实效。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部署实验室自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指导,及时督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做好检查记录,逐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2.各二级单位于2024520日(星期一)前将本单位的2024年上半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表(附件2)报送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302室,联系电话:0591-22867617工作邮箱:sysbc@fjnu.edu.cn


附件:1.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xlsx

        2.2024年上半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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