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师大实验〔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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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5 | 浏览次数: 122 |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闽科基函〔2022〕22号),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1年1月1日前入网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的科研仪器均应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评价与考核
(一)评价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情况。
(二)评价考核:省测试技术研究所承担评价考核工作,对评价等次为较好及以上的科研仪器择优给予运行费奖励补助。依据该评价结果,学校配套校大仪维修基金使用额度至仪器所在二级单位,配套标准初定为仪器所在二级单位获省运行费奖励补助金额的50%。具体评价内容、指标和计算方法见省科技厅通知文件(附件1)。
三、材料报送
各相关单位于2022年6月10日前, 提交科研仪器绩效评价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仪器绩效评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旗山校区行政楼302室,电子版材料发至设备管理科邮箱:shebei@fjnu.edu.cn。
四、其他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型科研仪器管理,新购置大型科研仪器(原值30万元及以上)最晚应于财务报销后次月完成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入网登记。
附件:
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