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师大实验〔2020〕3号
发布时间:2020-02-28 浏览次数: 869

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春季开学前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第一版)》的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新学期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的稳定开展,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严控开学前实验活动

开学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我处20202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现阶段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严格遵守学校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制定的校园出入规定。

(二)开展开学时实验室环境卫生整治

请各单位要在开学前三天做好实验室消毒工作,在返校第一周内做好本单位实验室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完成实验室消毒工作后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各单位方可启用实验室。

1.做好实验室和实验公共区域(如卫生间、试剂库房等)开窗通风工作,实验室启用前保证开窗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根据不同实验室类型做好实验室内消毒工作,确保使用合适的消毒剂,避免因不当使用消毒剂引起二次污染或造成实验室物品的损坏,常用消毒剂的使用剂量与使用方式详见附件1。实验动物房的消毒工作,应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配置和使用消毒剂时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消毒结束后应做好人员卫生消毒处理。

3.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全面清理工作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与要求》(附件2),确保实验室卫生清理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建议采用湿式清扫、擦拭等方式清理环境卫生以减少粉尘扩散。

(三)规范开学后实验室运行管理

1.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教育。通过微信、短信、校园网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要求师生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保持个人卫生,提升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

2.严格实验室人员出入管理。加强实验室门禁管理,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尽量避免与外来人员的接触,如确有设备、药品、气瓶采购运输服务需求各单位应统一安排、集中配送,根据保卫处要求做好登记报备,同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3.做好实验室人员自身防护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内人员聚集,严禁在实验室开展聚集性活动。确需到实验室开展实验实验人员进出实验楼必须戴好防护口罩,做好体温检测,若出现可疑症状,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人员情况,及时安排隔离和就医。实验室内配备肥皂、洗手液或手消毒剂等,并用醒目标识提醒及时做好手部卫生。

4.做好实验室内日常通风和消毒。有开展实验的实验室,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至少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避免使用中央空调,使用时须经过专业评估,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实验室每天至少全面清洁、消毒1对实验室内接触频次高的物体表面用合适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

5.加强实验室内卫生管理。实验室环境应整洁卫生有序,明确分开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不在实验室睡觉过夜,不存放和烧煮食物、饮食。

6.规范实验室疫情防控废弃物处理。实验楼宇应设置标志明显的疫情防控废弃物专用垃圾箱,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有效消毒后集中处理,严禁随意丢弃疫情防控废弃物或将其与普通垃圾混放的行为。

7.进一步加强危化品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科学进行分类并存入专用存储柜,加强对实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巡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应亲自部署,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各实验室(中心)负责人、各实验房间安全负责人、学生指导老师应各司其责,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学校总体工作方案,结合实验室特点和目前实际情况,就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疫工作细化工作方案,以更严更细更实的措施,切实把牢实验室安全防控的每个关口、环节和细节。

(三)确保落实到位。在此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时刻,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学校防控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风险防控,积极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常用消毒剂的使用剂量与使用方式.doc 

      2.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与要求.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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