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师大实验〔2026〕1号
发布时间:2026-01-14 浏览次数: 10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筑牢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防线,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寒假特点、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文件精神及上级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整治,筑牢安全基础

寒假实验室和二级单位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开展全覆盖自查学校将同步组织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消防应急器材、危化品存储使用、气路管道、电路设备等关键环节,落实防寒冻措施,防范低温损坏管道仪器。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实行闭环销号;不满足安全条件的实验室,假期一律暂停使用。未开放实验室须彻底清扫,妥善处置实验用品,严格落实“四防四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关门窗、水、电、气)。

二、严格开放审批,规范运行管理

寒假期间(1月26日至3月3日)确需开放的实验室,由实验室负责人通过“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交申请,明确实验内容、风险防控措施及值班安排,经二级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备案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开放。实验室负责人须对实验人员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实验操作风险提示、各类安全处置预案培训未通过安全教育的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开放实验室须每日自查并执行日报告制度,及时向二级单位报送安全运行情况。

、聚焦重点管控,防范重大风险

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特种设备、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动物等重要危险源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台账清晰、使用规范、存放有序、总量合规,管制化学品的防范措施到位;加热设备使用空间满足要求、防护措施齐全,张贴有安全操作规程和警示标志。尽量避免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的危险性实验和通宵实验,确需开展须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保证至少两人同时在场,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实验无人值守做好个人防护、不得脱岗。实验室严禁使用电热丝类取暖设备,暖气附近不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强化值班值守,压实监管责任

二级单位值班人员须强化实验室安全巡检,开放实验室必须落实教师全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期间加强安全巡查,形成双重监管。值班期间确保通讯畅通,遇突发情况按预案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24小时安全在线电话:0591-22868110)。

五、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6年121星期三前在“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寒假开放实验室审核备案,并将假期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至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校部办公大楼302室,联系电话:0591-22867617,电子邮箱:sysbc@fjnu.edu.cn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1月14日     


24小时安全在线电话:0591-228681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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