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考核评价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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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9 | 浏览次数: 403 |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的工作安排,2023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时间短、任务重,考评工作先以预通知的方式下发,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工作统筹安排,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加入福建师范大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https://dygx.fjnu.edu.cn/)的所有科研仪器均应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评价与考核
(一)评价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情况。
(二)评价考核:福建省科技厅将对对评价等次为较好及以上的科研仪器择优给予运行费奖励补助。依据该评价结果,学校配套校大仪维修基金使用额度至仪器所在二级单位,配套标准初定为仪器所在二级单位获省运行费奖励补助金额的50%。具体评价内容、指标和计算方法以省科技厅正式通知文件为准。
三、材料报送
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11月2日(星期二)前提交科研仪器绩效评价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2023年仪器评价考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旗山校区行政楼306室,电子版材料发至设备管理科邮箱:shebei@fjnu.edu.cn。
四、其他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型科研仪器管理,新购置大型科研仪器(原值30万元及以上)最晚应于财务报销后次月完成学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入网登记,鼓励共享成效好的大型科研设备纳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提升校外共享水平。
附件:
1 2023年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申报表.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