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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暑期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师大实验〔202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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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6-30 | 浏览次数: 11 |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期末和2026年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与风险辨识
(一)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单位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于放假前组织一次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建立隐患台账,立行立改、逐项销号;对不满足安全运行条件的实验室,假期一律暂停使用。各实验室应确保监控报警设施正常运行,制定有效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未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须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并确保观察窗不被遮挡;有24小时运行设备的实验室,须张贴巡检提示标识。
(二)建立重要危险源风险清单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1),组织各实验室精准辨识、填写主要风险点,形成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附件2),在此基础上建立二级单位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台账(附件3),做到“一室一表,一院一台账”,并动态调整。
(三)做好实验室自制设备信息统计
为全面掌握自制设备底数,请各单位对实验室自制设备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设备信息,填写《实验室自制设备统计表》(附件4)。
实验室自制设备指各实验室内由师生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制造、安装的,并以其为载体进行实验活动的非标设备;对标准设备进行改造也参照自制设备管理,主要包括:(1)自行或委托研发、组装、无成品市场化售卖的非标实验设备与测试装置等;(2)在商用设备基础上进行结构改造、功能升级、系统集成、形成全新使用功能的改良型实验设备;(3)长期固定用于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已投入常态化使用的各类自制实验配套装置、测试平台。
二、严格落实暑期实验室安全管控措施
(一)严格开放审批与准入。暑假期间(2026年7月11日至8月29日),确需开放的实验室,须由实验室负责人或教工安全员在“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验室开放模块提交申请、落实安全值班教师,经二级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备案。实验室负责人须针对暑期实验内容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实验操作风险提示、各类安全处置预案培训、准入制度。未通过安全教育的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
(二)强化实验过程管控。危险性实验须事先经实验室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审批,实验期间值班教师须全程监督;涉及高温、高压、高速旋转等实验时,至少两人在场并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实验无人值守、开展过夜及高危实验,禁止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或睡觉。
(三)紧盯重要危险源管理。各单位应加强暑假期间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特种设备、自制设备、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动物等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不超量存放危险化学品,及时送处危险废物,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重要危险源应当及时清点、入库,落实安全保存条件,严防遗失被盗。
(四)强化日常巡查与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实验室应认真执行常态化安全巡视自查,并针对暑期高温、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落实防范措施。实验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实验服或防护服,严禁穿着短裤、短裙、凉鞋进行操作;试剂及实验气体须分类分区存放于通风阴凉处;提前清查、补充应急物资,重点排查建筑防水、电路绝缘及危化品防潮防高温措施;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推荐第八届(2026-2027学年)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团成员
(一)督导团成员基本条件
1.教师督导员:具备实验室安全管理所涉及的专业学科背景,具有实验教学、科研或实验室管理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原则上为退休教职工,年龄6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其中一人兼任督导团团长,负责实验室安全督导工作的安排与落实、开展安全宣讲等工作。
2.研究生督导员:我校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博士研究生,身体健康,严谨负责,能够承担督导团工作并保证时间投入。其中一人兼任督导团秘书,负责问题汇总、编制通报、数据统计等工作。
3.工作要求:确保有时间能参加相关学习培训,熟悉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每两人一组,每周至少开展1次负责片区的实验室安全督导,做好检查记录;宣传安全规范,制止实验室不安全行为,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物理与能源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峡柔性电子(未来科技)学院等单位推荐教师督导员2名、研究生督导员1名。推荐前须征得被推荐人及研究生导师同意。
(三)工作酬金
学校将根据情况选聘成员;教师督导员按财务标准和工作实际发放工作绩效,研究生督导员及秘书的工作酬金参照研究生“三助”标准发放。
四、推荐第二届实验室安全宣讲团成员
(一)岗位职责
面向二级单位新进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培训;解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流程;结合各学科实验室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和案例教育等;其他专题宣讲活动。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备实验室安全管理所涉及的专业学科背景,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较深入的了解和认识,熟悉所在学科领域实验室的常见危险源及安全规范;
3.身体健康,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参与宣讲团的培训、备课和宣讲活动。
(三)选聘流程与工作酬金
二级单位可向本单位教师开展招募,并对拟推荐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责任心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学校组织审定宣讲团成员名单并予以公布,宣讲团成员聘期3年,聘期内统一组织培训,颁发聘书。根据实际宣讲工作情况发放工作酬金,具体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严格落实实验室值班值守
各单位须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检,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迅速响应、妥善处置,并按照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程序及时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4小时安全在线电话:0591-22868110。
六、材料报送
各相关单位请于2026年7月7日(星期二)前在“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暑期开放实验室审核,提交6月及暑假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附件4)、实验室自制设备统计表(附件5)、第八届实验室安全督导团成员推荐名单(附件6)、第二届实验室安全宣讲团成员推荐名单(附件7);于9月4日(星期五)前提交二级单位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台账(附件3)至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3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bc@fjnu.edu.cn。
附件:
1.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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