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和2022年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的通知
师大实验〔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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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16 | 浏览次数: 786 |
各单位:
根据上级及学校工作部署,为确保寒假前后学校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2022年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验室值班值守
各实验室要针对冬季低温、寒潮、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防范措施,寒假前后落实好二级单位实验室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安全巡查。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按照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程序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4小时安全在线电话:0591-22868110。
二、做好2023年寒假前后开放实验室备案
1.在2022年12月19日至下学期开学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由实验室负责人向二级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2023年寒假前后实验室开放情况备案表》(附件1),由二级单位审批同意并汇总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实验室开放使用期间,必须安排值班教师,没有值班教师或值班教师未当值的实验室不得开放。
2.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准入制度,未经批准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对实验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留校研究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管理。实验人员要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进一步加强实验动物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高温加热设备、生物材料等重要危险源的规范使用管理,保证假期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不得在实验室内使用取暖小电器、睡觉过夜、饮食或烧煮食物、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私拉乱接线路充电,避免发生火灾和触电等事故。
三、期末全面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
各实验室期末应结合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应带头督促检查实验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在《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中做好检查记录。
1.全面整理、消杀实验室,对动物实验场所环境及笼具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2.须盘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病原微生物等,并上锁保管、规范存储;须对气体钢瓶采取固定措施、关闭总阀,并做好检漏工作;按规定包装收集实验废弃物,及时送处。
3.检查门禁、监控,烟感、声光、气体报警器等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排查配电室、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仪器设备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检修;做好防火、防盗、放破坏、防灾害事故工作。
4.未开展实验活动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在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关闭水源、电源、气源等,合理储存实验材料,锁好门窗,并务必确保观察窗不被遮挡。有24小时运行设备的实验室,须在门口贴上巡检提示,标明设备名称、数量、实验室联系人及电话,以便值班人员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四、做好2022年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2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学校年度报告报送工作,请二级各单位做好教学科研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填报《XX单位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附件2)。同时,梳理本年度各项实验室安全工作材料提交和归档情况,如二级单位本科教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相关材料、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工作档案、应急预案汇编等,需报送学校的请及时提交。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前提交寒假前后实验室值班表、开放实验室备案表;12月22日(星期四)前提交本单位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12月和期末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12月30日(星期四)前补齐其他相关材料。各项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纸质版可视情况推迟至下学期初提交至实验室管理科。
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校部办公大楼302,联系电话:0591-22867617,工作邮箱:sysbc@fjn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