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22年二级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奖励补贴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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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6 | 浏览次数: 252 |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设施和仪器配置使用效益,健全绩效评价激励机制,根据《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经研究,将2022年二级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奖励补贴经费下发至相关单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经费发放对象
获得2022年省运行费奖励补助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机组所在的使用单位
二、经费的构成与发放原则
1.2022年福建省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运行奖励补助经费。经费可用于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所在的相关工作人员绩效劳务费和二级单位学科建设发展等开支,其中发放给工作人员的绩效劳务费不占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发放金额不得超过省运行费奖励补助金额的30%;二级单位学科建设发展补贴金额不得超过省运行费奖励补助金额的50%。省运行费奖励补助经费的20%由学校统一统筹用于实验室信息化建设。
2.学校配套下发校大仪维修基金,配套标准为仪器所在二级单位获省运行费奖励补助金额的50%,经费可用于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所在的二级单位学科建设发展等方面开支。
2022年二级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奖励补贴经费清单详见附件1,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奖励机组和奖补金额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相关二级单位须在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17:00前将补贴经费预算方案(附件3)报财务预算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支。
2.人员绩效劳务费发放金额不得超过附件1中人员绩效劳务费总额,发放前须经过二级单位研究同意后,并将相关人员劳务酬金发放表报设备管理科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报销。
财务预算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2867501
设备管理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2867613
附件:
1 2022年二级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奖励补贴经费清单.docx
2 2022年二级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奖励机组和奖补金额 .docx
财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