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校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师大实验〔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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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6 | 浏览次数: 215 |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闽教便函〔2021〕894号)要求,为做好2020-2021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单位属于固定资产分类中03类且单价≥40万元的仪器设备。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本次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信息报送工作。
2.参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设备)使用说明》(附件3)的操作流程,按照《贵重仪器设备表填写说明》(附件2)中的填写规范要求,登录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设备),填报本单位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信息。系统填报完毕后,填写《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附件1)。
3.所填报数据项若属于两台或者两台以上贵重仪器共同使用而生成的,请根据其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分配,切勿重复。
4.填报数据时应认真负责、据实上报,所报数据应有切实数据来源,不得随意填写。
三、材料提交
1.各单位请于2021年7月23日前,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信息报送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发至设备管理科邮箱。
2.各单位请于2021年9月17日前,将《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附件1)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设备)导出的《XX学院贵重仪器设备表》纸质版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交至设备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设备管理科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304室,联系电话:0591-22867613,电子邮箱:shebei@fjnu.edu.cn。
附件:1.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