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师大实验〔2020〕19号
|
发布时间:2020-09-18 | 浏览次数: 1505 |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与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师大实验〔2020〕8号)文件要求以及学校2020级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安排,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学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在2020级新生中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专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涉及各类实验室使用的2020级本科、研究生新生
二、主要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教育
1.学习实验室安全手册
请数学与信息学院、物理与能源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向新生发放《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结合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学习。
2.开设实验室安全教育专题讲座
请各单位新生辅导员及时联系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员或实验中心的相关教师,开设实验室安全专题讲座。请各单位结合实验室和学生实际拟定专题教育内容和形式,并于2020年9月27日(星期日)前完成专题教育。
3.开展准入培训
各单位本科实验教学课任教师和教辅人员必须在实验教学课程开始前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培训,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对招收的研究生进行专门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二)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
1.组织线上学习和考试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本科、研究生新生于2020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利用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完成一定学时的在线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组织考试,并于10月9日前完成考试。考试系统操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本科、研究生新生在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考核合格、与二级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获得进入实验室进行相关实验活动的资格。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2020年新生和新进教师的人数及所在校区填写《实验室安全手册领取信息表》(附件1),于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前发至邮箱,并联系实验室管理科领取。
2.请各单位于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前将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信息表(附件2)、安全教育相关档案(目录见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版交由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3.请各单位确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管理员,填写《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管理员信息表》(附件4)并于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版交至实验室管理科。请系统管理员加入工作qq群(群号:784958662),以免遗漏重要信息。
4.各单位请于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前完成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汇总实验室安全教育合格名单(附件5)交至实验室管理科。
实验室管理科: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304,联系电话:0591-22867617,邮箱:sysbc@fjnu.edu.cn。
6.福建师范大学XX单位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参考模板).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