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公开遴选2024-2026年度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回收单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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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1 | 浏览次数: 10 |
一、遴选对象
我校2024-2026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回收单位。
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资格及工商部门核定的废旧物回收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报名;
3.一个法定代表人仅能指定一名被授权人参加报名。
三、报名材料
1.申请书(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并在申请书内确认愿意遵守《福建师范大学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拍卖处置规定(暂行)》(附件2);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附件3);
3.法人代表本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
5.提供至少3份2021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0日期间给企事业单位进行设备类资产回收处置的交易凭证,交易凭证为双方单位盖章生效的合同协议或者回收处置交款收据,合同协议或交款收据的单位名称信息必须与公司营业执照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6.若审核通过入围的企业需提交盖好公章的《福建师范大学2024-2026年度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回收协议》(附件4)一式两份。
四、材料提交
1.请各报名单位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通过邮寄方式于2024年6月27日前将材料送至福建师范大学设备管理科,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受。
2.不接受电子邮件提交的材料,报名的书面材料概不退回。
3.联系人:设备管理科:22867613
4.邮寄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306室,邵老师,联系方式:22867613
五、结果公布
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回收单位,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将入围我校2024-2026年度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回收单位库。
附件:
1.关于参加福建师范大学遴选2024-2026年度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回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福建师范大学2024-2026年度非电子类设备废弃物回收协议
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6 月21日